方正大米
编辑词条摘要
荣誉认证
1987年—2001年方正大米先后作为党的十三大、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北京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专用食品。1999年方正县被国家授予“中国富硒大米之乡”。2005年3月,方正大米以其独特的品质和良好的生长环境,顺利通过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专家审定,成为了继辽宁盘锦、黑龙江五常之后,全国第三个大米原产地域保护产品。2014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评委批准“方正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是农产品赢得市场竞争的有力保障,对提升区域形象,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有着重要意义。[2]
生产条件
方正县是三面环山一面临水的开口盆地,不仅为大米种植提供了天然屏障水稻种植基地,而且肥沃的土壤以及溪涧山泉的灌溉,更是给大米增加了蛋白质、氨基酸、钙、铁、锌、硒等多种微量元素和矿物质,让方正县大米的品质有了更为突出的表现。方正县水稻进入黄熟期通常在8月29日—9月18日之间,这时的稻田谷粒恰好变黄变硬,黄熟末期收割既保证了品质,又提高了产量。[4]
种植历史
方正县作为黑龙江省东北大米主产区之一,在1818年(清嘉庆二十二年)就有农民种植“红毛稻”。[4] 方正县水田占耕地面积比例、水田人均收入两项指标,位居黑龙江省第一。据2010年统计,该县有耕地102万亩,其中水田8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0%以上。2009年,方正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6605元,其中的70%来源于水稻生产。[5]
生产情况编辑技术改进
1981年,日本友人藤原长作在方正进行“水稻寒地稀植高产技术”试验成功,有机水稻生产基地获得大幅度增产,为东北地区乃至中国水稻生产闯出一条新路。20世纪90年代,该县确定了“品种种植优质化、区域化”战略,辟建了千亩良种试验、繁育基地,彻底结束方正县水稻品种“多乱杂”局面,并逐步完善了“有主推、有贮备”水稻品种体系,确保方正大米“主打品种突出、搭配品种合理”。自2002年起,方正县承担了国家绿色水稻良种繁育项目,同时又被列为黑龙江省水稻标准化区域试验点、良种示范区,建立了完善的种子“引繁供”体系。
基地建设
2008年,方正县被农业部和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创建50万亩“全国绿色食品水稻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使方正县成为继五常市之后哈市第二个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水稻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市)”,2009年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方正县水稻基地实行“统一品种、统一生产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及使用、统一田间管理和统一收获”的“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由于基地内采用先进种植技术,加之限定品种、限定时间、限定数量施用化肥和农药,降低了生产成本,50万亩基地将为农民减少投入500多万元,增加收入600多万元。到2010年,方正绿色水稻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认证有机水稻达到8万亩,水稻优质品种率达到100%,绿色食品稻米的售价高于普通稻米的20%以上,带动农民增收1000余万元。
产业发展
方正县致力于水稻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到2010年,已建成规模龙头企业20多家,订单面积达二三十万亩。其中,“绿宝石”、“秋然”等龙头企业,已开发出有机大米,带动全县稻农种植有机水稻8万多亩,农户每亩有机水稻可比绿色水稻增收500元以上。2009年末,方正县引进“东方集团”,成立“东方集团(方正)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集团投资2.5亿元建设稻米加工园区,东方集团稻米基地规划区涉及6个乡(镇),21个村的农户与东方集团签订水稻种植收购合同,订单面积10万亩,东方集团以平均每斤高于市价0.08元的价格收购订单水稻。2010年,中国食品工业“百强”企业“五芳斋”集团,订购1万吨“方正大米”生产粽子,并决定引进日本技术,在方正生产“保鲜米”,项目预计投资1.2亿元,一期投入5000万元,年加工稻米5万吨。[5]
产地及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过了对方正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批准自2005年4月6日起对方正大米实施原产地域保护公告2005年第50号。[7]